下月起,民航旅客出行报销将更加便利。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自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政设定了过渡期。对于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仍可使用该纸质行程单报销入账。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但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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