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构建浙江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该政策将于12月15日正式实施。
《措施》旨在降低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贸易风险,对浙江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或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金融机构,将给予奖励;同时,对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涉农贷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符合利率要求的部分也将获得奖励。此外,企业投保的出口信保保费将得到60%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措施》还强调支持高端软件产业集群的发展,实施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并推行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的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得到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开源社区、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科学、制造、金融、交通、医疗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形成一批垂直应用场景,省级财政将提供奖补支持。实施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的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有实力的企业围绕高端软件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支持。设立浙江省科创母基金,以促进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
《措施》还提出推动服务业开放领域的拓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重点储运项目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鼓励发展大宗商品贸易交易、储运、加工等产业;引导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发展基金等支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的建设。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浙江省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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